一、按照党委指示或授权,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学校党委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党委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
三、负责党委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四、负责学校党委、党委办公室公文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学校维护稳定工作。
七、按照党委指示或授权,协调指导党委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和二级党组织开展工作。
八、负责党委、党委书记印章的管理和党群系统印章的刻制、启用、备案工作。
九、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的建设和项目组织实施。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安全稳定、精神文明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