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近日刊文称,一些兼任行政职务的党组(党委)书记习惯被称作“局长”“董事长”,听到叫自己“书记”反而一愣,这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书记”不是白叫的,首要职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文如下:
党委书记的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兼任行政职务的党组(党委)书记习惯被人称作“部长”“局长”“董事长”,习惯于把自己当做“搞业务的”,听到叫自己“书记”反而一愣,有些不习惯。现象隐含着深刻问题,这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模糊甚至忘记了自己第一职务是党内职务、是一级党组织的书记。
“书”和“记”在古代汉语中都是文体的名称,后用来代指从事公文、书记工作的人员,并非显赫的官爵名称,唐诗中就有“知君书记本翩翩”“曾为六军掌书记”等句子。在西方现代科层制官僚系统中,“书记”(Secretary)一职属于最低的事务级、办事级人员。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马克思主义政党采用了这一称呼,将党组织负责人称为“书记”,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强调公职人员不是人民之上享有特权的官老爷,而是“人民的公仆”。列宁则提出要使公职成为“无利可图但是光荣的位置”。
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时,从俄语翻译中选择了“书记”一词,显示出了区别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鲜明态度和为民做事、不做官僚的决心。“书记”这个称呼一脉相承、延续至今,体现出对权力本质和党群关系的深刻认识。
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其领导人员不同于任何一种“官”或“长”,而是执政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下承担不同工作的人民公仆和服务员。“书记”不是一个简单的称谓,包含着我们从何处来的历史,也昭示着我们向何处去的未来。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政治组织的成员,然后才根据分工承担党交给的不同工作。党代表人民执政,人民把权力赋予党,党再把权力授予干部,通过法定程序向各个领域推荐合适的干部人选,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程序上讲,党内职务在先,行政职务在后,干部首先是党的干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身份是党内的书记、副书记,副职首先看是不是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听惯了这个长那个长,不习惯党内称谓,其实是忘记了根本。
曾几何时,“书记”这个称呼透着亲切,饱含着责任,承载着记忆。在急难险重的历史关头,书记的出现代表着党的领导,是主心骨、定海针。这些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干部干着干着忘记了初衷,模糊了自己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甚至把组织交给自己的任务视为与党无关的“业务”,把自己当“官员”看待。这种逻辑是糊涂的、错误的。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发展到什么程度也不能忘记初衷,无论何时何地,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只能是人民公仆,不是人民之上的特殊阶层。干部群众关系的实质,就是党群关系。
“书记”不是白叫的,代表的是全面的责任,首要的职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好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书记要成为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表率,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以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人格力量,引领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员守好底线、奔向高标准。书记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思想宣传还是经济社会民生工作,都必须不折不扣贯彻党的主张,体现党的意志。书记要当好“班长”,既要敢于担当、又不搞“一言堂”,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把党组(党委)一班人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他们各负其责。书记要抓好党建工作,按照党管干部的要求选好人、用好人,充分掌握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错误行为作斗争,出实招、有监督、敢问责,既要挂帅也要出征。
名实要相符,循名以责实。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只有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才是称职的名副其实的“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辑: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