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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冲刺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院各党总支、各部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长期的战略任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学院党委确定的2006年度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一年来,在学院奋力进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转制评估建设、努力规范普招生教育和在职培训等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学院党委带领全院师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培育合格人才这一中心任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进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城乡进行社会实践,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学院的校容校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师生思想稳定、健康向上,校区日趋整洁、靓丽,学校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

11月末或12月初,上级文明委将对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有限的时间内,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冲刺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研究,任务分解到了有关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在精心做好水平评估和转制评估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克服困难,按照分工,认真完成好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冲刺阶段的工作任务。

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发挥好统筹、引领、指导、督查、总结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在完成任务中遇到突出问题,请及时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共同商量,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各总支、各部门和全体同志都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虚事实做,良性互动,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奋力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附件:河南职工医学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冲刺阶段任务分工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南职工医学院2006年

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冲刺阶段任务分工

一、学院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创建重视程度方面

1、学院党委会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记录,一年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党办

2、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学院爱卫会、平安校园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机构组成的文件。

责任部门:党办、院办、文明办

3、创建工作的制度、工作安排、创建简报、年终总结。

责任部门:文明办

二、开展创建活动方面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荣辱观、师德建设等学习教育活动的计划、教材、考核记录和小结。

责任部门:党办、团委、各总支书记

2、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讲课比赛等)活动。

责任部门:教务处、基础部、学生处

3、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军民共建要协议书)。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

4、开展文明部门(处、科)、文明职工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院办、文明办

5、开展文明教师、教研室(实验室)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基础部、临床部、实验中心

6、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学生处、学生总支、团委

7、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科、总务处

8、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老干部科、总务处

9、开展文艺活动。

责任部门:团委、学生总支、工会

10、开展体育活动。

责任部门:学生处、教务处、体育教研室、工会

11、开展扶贫、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实践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当地文明创建作贡献。

责任部门:党办、团委、工会

12、树立创建先进个人典型。

责任部门:党办、人事处、工会

13、整理精神文明创建档案(比较齐全、比较规范)。

责任部门:文明办

14、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学校特色、服务行业等情况。

责任部门:双评办

15、安全工作制度。

责任部门:院办、保卫科

16、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责任部门:文明办

17、文明行为服务规范。

责任部门:文明办

三、荣誉、奖励方面(近三年,含当年的奖项)

综合奖项(先进党组织;政府目标管理;五一劳动奖励;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等)

单项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卫生和绿化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奖项等)

责任部门:党办、院办、人事处

四、实地考察方面

1、布置宣传教育橱窗、板报,适量增加宣传栏。

责任部门:党办、团委、党总支

2、有文明教育、文化活动场所,有图书阅览室和体育活动场所。

责任部门:文明办

3、制作规范美观的创建标语、标牌。

责任部门:党办、文明办、总务处

4、组织卫生清扫,保持校区和家属院的卫生及环境面貌。要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绿(绿化面积达到20%以上)、美(建筑物和谐美观)。

责任单位:总务处、学生处、老干部科

五、组织人员强化学习、迎接考试和问卷调查方面

责任部门:教学教务总支

六、与文明委的沟通联系

责任部门:文明办

七、撰写汇报材料

责任部门:文明办

八、说明及要求:

1、上述工作任务是依照《省级文明单位现场考核表》的内容确定的。

2、准备整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资料,系近三年(2004-2006)的,能补则补,未开展工作的立足于建,要把有关计划、制度建立起来。

3、请各有关部门在11月10日前上报有关文字

上一条:关于开展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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