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职工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豫职医党〔2007〕12号)精神,现就第一阶段活动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发展,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阶段为4月1日——20日。在此期间,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订计划,提出明确要求,达到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的目的。
1、召开动员会。4月5日,学院党委召开全院党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共河南职工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学院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对第一阶段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2、抓好两项重要活动。按照省委和卫生厅党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学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切实搞好学习培训。以《全省“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资料》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好《党章》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中央、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学习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在省第八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和医学教育工作实际,学习马建中厅长在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王力书记在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院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利用每周二、五下午集中学习,建立集中学习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补课制度,保证规定的学习时间;要采取读取原著、听讲座、看录像、请先进典型作报告、开展示范、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提高学习的效果;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问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检验学习的效果。学院党委要认真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个人自学,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1、把学习贯穿始终。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学习贯穿整个主题教育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素质,为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密切联系实际。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紧密联系卫生、医学教育工作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实际,认真学习党章,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3、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成果”,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不但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还要带头搞好个人自学,有效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4、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学习纪律,加强督导督查,提高参学率,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各党总支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和学习安排,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搞好主题教育活动。
附件:河南职工医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时间安排表
主题词:党的建设 作风建设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
河南职工医学院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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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组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讲树活动《意见》和徐光春同志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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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学习:徐光春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马建中同志在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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